第四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資料
職稱 | 姓名 | 主要學、經歷 | 選任日期 | 任期 | 專業 |
獨立董事 | 劉乃銘 | 國立政治大學會計研究所碩士 正元聯合會計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儒鴻企業(股)公司獨立董事 | 109.06.17 | 3年 | 財會專業 |
獨立董事 | 高明亮 | 逢甲大學企管系 大同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李洲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微邦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洲磊科技(股)公司董事 | 109.06.17 | 3年 | 財會專業 |
獨立董事 | 蔡宜恭 | 交通大學光電工程研究所博士 勝富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 | 109.06.17 | 3年 | 管理專業 |
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酬委員出席情形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全體由獨立董事組成。
109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換開會1次,3位獨立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獨立董事 | 應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次數 | 出席或委託出席次數 | 備註 |
劉乃銘 | 1 | 1 | 0 | 召集人 |
高明亮 | 1 | 1 | 0 | |
楊婉甄 | 1 | 1 | 0 | (原獨立董事108年解任後聘任) |
蔡宜恭 | 0 | 0 | 0 | (109年股東常會改選) |
1. 本公司薪資委員會職權
(1) 定期檢討本公司薪酬辦法並提出修正意見。
(2) 訂定並地情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經理人之薪資報酬。
2. 薪資寶酬委員會履行職權時,依下列標準為之
(1) 薪資管理應符合公司薪酬理念。
(2) 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個人表現與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聯合理性。
(3) 不應引導董事及經理人為追求薪資報酬而從事逾越本公司風險冑納之行為。
(4) 針對董事及高階經理人短期績效發放紅利之比例及部分變動薪資報酬支付時間,應考量行業特性及公司業務性質予以決定。
(5) 本委員會成員對於個人薪資酬之決定,不得加入討論及表決。